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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基本常识 和省办相关工作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21-10-12   点击量:21964    作者:秘书处   分享到:

(政务公开培训内容)

 

一、政务公开相关知识

1.政务公开的概念

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

2.政务公开的主要依据

201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2016年2月17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是各级政府展开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依据。

3.政务公开的主要要求

政务公开的主要要求是使政府的工作内容公开化,对于政府筹划或正准备进行的各项工作,如城市建设、道路规划、医疗保健措施、事务处理等分类进行公开,并对各项工作内容及进程予以公开,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特定途径,如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络等进行查询、监督。

4.政务公开主要形式政务公开主要形式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二、省办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5.政务公开形式

主要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以及人防杂志等方式进行。

6.职责分工依据及分工现状

按照中办、国办16年《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牵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一位政府领导分管,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公厅(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省办现状,成立了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王晓驰同志任组长,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军、罗晓君同志担任,成员为巡视员、各处委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由罗晓君同志担任,副主任王双社,成员有汪明坤、董安森、胡旭强、李清、郑宏宇同志。

三、政务公开考评办法

7.陕西省政府考评省办政务公开办法

省政府对政务公开进行评估主要是依据省政府下发的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指标进行测评,2021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陕政办函2021〕45号)主要从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参与、服务公开、平台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组织保障六个方面进行测评。相较于2020年考评项目增加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主要评估会议公开、决策预公开、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处罚强制信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务员招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重大项目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依申请公开主要评估栏目设置、申请渠道、答复情况、信息公开类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情况等内容。

解读回应参与是政务公开的重要方面,主要包括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三个部分。政策解读主要评估解读形式、解读内容和解读时效。舆情回应主要评估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以及回应渠道的多样性。公众参与主要评估政务咨询类栏目的开设情况、留言回复情况,调查征集类栏目的开设情况、活动展开情况,以及在线访谈(政策例行吹风会)的举办情况。

服务公开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具有重要意义。服务公开主要评估两个方面:一是优化营商信息公开,主要包括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减证便民行动信息公开、专项行动信息公开;二是政务服务公开,主要包括事项公开、办事指南公开和办理公开。新增政务服务统一入口情况(主要是省级部门网站办事栏目是否统一、准确链接至省政务服务网是否与陕西政务服务网实现“入口统一、页面风格统一、事项统一、办件信息统一、证照统一”)、政务服务清单公开及“跨省通办”公开等考核指标。其中事项公开主要评估事项清单类型、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一网通办及“最多跑一次”公开情况;办事指南公开主要评估办事指南基本信息、办事指南内容准确度及表格样式提供情况;办理公开主要评估办事进展信息、办事统计信息及政务热线电话建设运行情况。

公开平台是互联网时代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已成为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的重要支撑。平台建设主要评估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两个方面。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主要评估常态化监管、网站集约化工作情况、安全漏洞、网站内容原创、协同联动、网页展示、网站功能建设等情况。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之一,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是推进“五公开”工作的具体举措,对于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评估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工作情况,主要有是否推进落实国家部委发布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国家部委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发布后,是否在3个月内完成相关领域工作指南制定的发布工作。

组织保障是做好政务公开的前提和基础,主要评估机制建设和主管部门检查情况。机制建设评估包括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目标责任考核及业务培训情况。

四、省办网站、政务新媒建设基本情况

8.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管理细则》(陕政公开办〔2021〕18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等文件。

9.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现状

按照要求,网站是省办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目前网站由秘书处负责管理运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文件运维机制要求,指定专人对政府网站信息和安全运行负总责,明确了栏目责任人,负责栏目的选题策划、信息编发和内容质量等。网站日常技术维护保障和等级保障工作依托第三方公司。政务新媒体按照《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陕政公开办〔2021〕18号)文件“谁开设、谁主办”要求,由法宣处负责运维管理。政务服务(各业务部门的办事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服务)牵扯到的各业务部门的业务基本上已经通过省政府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整合到统一的服务平台,具体工作由各业务部门负责相关业务。

五、政务服务相关知识

10.政务服务是指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及事业单位,根据法律法规,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许可、确认、裁决、奖励、处罚等行政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11.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

省政府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加快构建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下发了陕西省政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目标到2019年,建成省级统筹、部门协同、贯通市县乡村的多级联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必上、全程在线”,实现办事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2021年7月9日,梁桂常务副省长在《陕西省政银合作“互联网+政务服务”项目进度统计报告》(2021年第五期)上批示:请将此报告转“时限未压缩”和“0%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阅,并督促此类部门上报整改、提升工作计划”。

12.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省政府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出台《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是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的具体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