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通知公告
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国防动员系统上网信息审核报送发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9   点击量:1832    作者:秘书处   分享到:


(陕国动发〔2024〕21号)

 

各设区市国动办,韩城市国动办,杨凌示范区国动办:

根据当前形势和国防动员系统工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系统上网信息的审核、报送和发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重申明确如下。

一、积极撰写信息稿件。所有拟上网公开信息应站在官方网络平台发布者的角度组织撰写。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和责任分工,对拟公开的相关工作信息,积极组织撰写稿件。拟上网信息所报道的最新工作动态,应体现自身的特色和亮点,并对全省国防动员工作具有一定的导向性、借鉴性作用。

二、严格进行保密审查。拟上网信息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认真组织保密审查,进行脱密处理。

三、规范审核报送流程。撰稿人应使用本单位指定的邮箱,将通过保密审查和领导签批的信息稿件电子版,连同审批手续照片一并上传至省办网站邮箱,省办有专人负责收稿并报审。尚未经过脱密处理或者无法确定非密的稿件,应进行线下审批,严禁通过网络传递。各地拟在省办网站发布的工作信息凡不使用指定邮箱上传、无拟稿人姓名或不用真名、无领导签字或单位盖章审批手续的,自2024年5月31日起,省办将一律不予受理。

四、明确信息公开责任。各级要明确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其职责,严格上网信息审查,加强指定邮箱管理,夯实上网信息报审责任,不得越级、私发或者不从规定渠道报送信息,坚决从源头上杜绝失泄密、负面舆情等事件发生。

五、及时公开发布归档。拟公开信息严格按程序报批并在指定的网络平台(主要包括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公开发布后,应按相关规定要求归档。

本通知所称上网信息,主要是指全省各级国防动员系统的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工作信息。各级通过官方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参照本通知要求和附件流程办理。

 

附件:信息发布审查表及流程图.doc

 

陕西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