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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省人防专用设备企业提交资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4   点击量:1629    作者:工程处   分享到:

自国家人防办发布《关于取消人防专用设备跨省域销售、安装限制的通知》(国人防建〔2023〕2号)以来,外省人防专用设备企业陆续入陕销售安装人防专用设备,为进一步摸清入陕人防专用设备企业底数,建立人防专用设备企业管理目录,不断规范人防领域行业经营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请入陕销售安装人防专用设备的人防专用设备企业(含防护设备企业、防化设备企业)提交企业相关资料,提交资料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从事报警、监测与控制、滤毒与净化设备销售安装需具备的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人防专用设备销售安装产品清单;

6.企业法人、陕西片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联系人:樊汝贡,联系电话:029-85570338、13389272480。

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