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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3〕417号)、《印发<社会中介机构承担人民防空综合防护体系建设任务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国人防[2012]23号),经我办核实,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编号:110201701200035。现已在我办进行备案,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人防工程设计业务。
特此通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人防设计资质证书编号 |
地 址 |
法人 代表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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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南京兴华建筑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10201701200035 |
南京市秦淮区菱角市66号17栋 |
张兴华 |
衷华 |
025-83626853 1391338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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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