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流程
1.各处委政务信息采集员完成信息起草并签字后,送处委负责人审核,重点审核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是否进行脱密处理、是否“快准细严实”。
2.处委负责人审核后,由政务信息采集员送分管业务的办领导审核签字。涉及厅级领导的信息,必须由厅级领导本人亲自审核签字。
3.分管业务的办领导审核后,由政务信息采集员送秘书处保密口审核签字。
4.秘书处保密口审核后,由政务信息采集员送秘书处处长审核签字。
5.秘书处处长审核后,由政务信息采集员送分管政务公开的办领导审核签字,重要信息还需经省人防办主要领导审核签字。
6.分管政务公开的办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后,由政务信息采集员将电子版送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发布,审批单和信息、图片送秘书处存档登记。
下载链接: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