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巩固和深化人防违法项目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人防建设秩序,切实提高商洛城市综合防护能力,商洛市人防办对2012年以来所有历史遗留人防违法建设项目,开展了人防违法项目“清零”行动。这不仅是贯彻中、省人防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也是实现商洛人防建设追赶超越的重要抓手。这次“清零”行动,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原则,按照“统一安排、分级负责、依法查处、限期办结”的要求,全部一次性依法查处到位,切实实现“应缴尽缴,应建尽建”目标。
为了确保“清零”行动顺利开展,商洛市人防办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一是实行责任清单制。成立了“清零”行动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单位,限定办结时限。二是发送协办函。向规划局、住建局、房管局、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发送人防违法项目协办函,争取相关部门对人防执法工作的协助和支持,严格落实人防前置审批制度。三是加大追缴力度。对既不补建人防工程也不缴纳易地建设费的人防违法项目,依法立案进行严肃查处,直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保国防建设资金不流失;对缴纳了部分人防易地建设费的的建设项目,下达催款通知,实行依法追缴,确保2017年11月底以前完成追缴清欠任务;对市、区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进行行政协调,一次性处理到位。四是媒体曝光。对拒不履行人防法律义务、拒不配合人防执法的建设单位(个人)适时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向社会曝光,对于严重失信企业(个人)纳入建设领域“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