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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防办印发《陕西省人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9-04-25
来源:法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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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陕西省人防办为全面深化人防“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人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和《陕西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省人防工作实际,制定了《陕西省人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人防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细则》指出,开展人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人防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人防市场主体的资格、资质、设备、设施、质量、标准、服务及易地建设等监管事项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在规定网站上公开的一种监管方式。

 除特殊重点项目外,原则上所有人防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

 《实施细则》明确,人防抽查事项在陕西省权责清单发布平台进行公示。主要内容包括:在建人防工程监管、已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监管、易地建设审批监管、防护设备厂及人防检测机构监管、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防护要求监管,共5类随机抽查事项。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应根据监管工作实际和抽查对象的特点、数量,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类市场主体,随机抽查比例一般不少于5%、不高于50%;随机抽查频次1年内不少于1次、不超过5次。

 《实施细则》要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摇号过程必须接受监督,摇号产生的结果由不少于3人的小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并及时通知到各相关执法人员,摇号结果要存档备查。

 “双随机”抽查属于人防行政执法行为,其全过程应纳入“全省人防执法信息监督管理平台”监管,检查时要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检查过程中形成的有价值的音视频、图片等资料要按规定及时上传。

 “双随机”检查组成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在抽查工作的全过程中,不得私自制作、传递、复制相关资料,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抽查信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在公开前,相关参与人员要严格保密,防止泄密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