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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杨凌示范区人防办工程科(处):
今年三月,国家人防办出台了《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已印发各人防重点城市人防办(国人防[2013]123号)。我处正组织调研,制定实施细则,拟报办领导审批后在明年上半年发布。
我省人防监理工作最突出的问题是具有人防监理资质的单位少、经过人防监理培训的人员少,影响到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国家人防办的正常培训计划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如今年的春季培训计划,我省仅40人成功报名。
为此,经与人防监理培训机构协商,计划今年内在我省单独举办人防监理培训班(需满足培训规模)。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培训内容、时间、费用等,参照今年烟台培训班。
2、培训范围:监理企业;人防管理、质监、设计、审图、生产安装、检测等单位。
3、培训考试合格,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
4、有执业资格的监理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可从事人防工程监理业务。
5、监理企业申报人防监理资质和资质年检,应有规定数量的经过人防监理培训合格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请你们对本辖区内人防监理培训需求进行摸底统计,在八月底前将情况报我办。
此通知同时在“陕西省人民防空网”上发布(网址:rfb.shaanxi.gov.cn)
(联系人:乔瑾 电话:029-62205039 13891887332 QQ:280279738)
陕西省人防办工程处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