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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申办须知
时间:2014-03-25
来源:工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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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申请函2份。

主要内容:企业基本情况(成立时间、资质等级、技术人员数量、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申请人防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等)。

二、《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申请书》4份。

1、每份单独装订,简装。

2、“审批情况”页中“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栏可不填写。

三、附件“申报材料”4份,单独装订成册。

(一)目录。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四)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料:

1、人防资格证书。

2、建设部注册证书。

3、学历证。

4、职称证。

5、聘用劳动合同。

6、养老保险证明。

(五)其他技术人员一览表(不附资料)。

(六)监理业绩表(申报乙级以上应附)。

(七)监理业务手册(申报乙级以上应附)。

四、办理程序

1、申报单位将材料交省人防办机要室(雁塔西路33号三楼西302室)。

2省人防办工程处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申报材料审查后核对原件)。

3、审查合格后在“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公示,公示期为l0个工作日。

4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

5、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时,由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1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申请书。

      2、其他技术人员一览表。

      3、监理业务手册

相关附件请点击这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