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人防办:
《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人防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人防发[2012]22号)于2012年4月20日印发,同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因国家人防办正在调整审批事项、权限,届时我办将按国家人防办的要求修订该《暂行办法》,此期间我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工作仍执行《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人防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人防发[2012]22号)。
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4年6月4日
(联系人:余晓方 电话:029-6220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