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全部
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3]417号),现将初步审查合格的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电话:029-62205038)。
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