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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征集“陕西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陕人防发〔2017〕32号
各市人防办、省人防工程科研所、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的加强陕西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践行陕西人防“三个服务”,规范我省人防工程建设规划、项目论证评审、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和人防工程建设咨询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人防工程专家在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促进我省人防工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现决定征集人防工程领域的专家和技术、管理人员,建立陕西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的主要任务
入库专家的主要任务是应邀参与陕西人防工程建设的规划、人防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建设方案等的评审或论证、人防建设项目的验收、工程质量鉴定以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征集范围及条件
1、各地市人防办可在本单位或当地其他单位(公司)遴选推荐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人员统一申报(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专家本人同意);有关专家,也可采取自荐形式单独向省人防办申报。
2、人选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3、申请专家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丰富的实践能力,熟悉人防工程建设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及相关程序;从事或参与过人防工程项目建设、决策、方案评审、设计、咨询等工作;
4、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的注册工程师资格。在行政机关、人防工程管理岗位从事相关专业或管理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可适当降低职称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自愿承担相关工作。两院院士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不受年龄限制,参与过国家重点科研项目以及行业带头人,年龄放宽至70周岁。
6、没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材料
1、个人亲笔签名的《陕西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职称、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3、以上表格、证件的电子版发至srfbgcc2017@163.com邮箱。
四、申报办法
申报单位或个人请于2017年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人防办工程处,同时请将专家申请表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指定的电子邮箱。
五、专家库的使用与管理
1、经我办审核后凡符合条件的将录入陕西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专家库。相关我省人防工程的各类咨询、评价、审查等活动,原则上从专家库中抽取;
2、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省人防办将适情对专家库专家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后予以增减。对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专家,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3、受邀请的专家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下载。
附件:陕西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请点击下载)
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