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人防工程设计备案的通告
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3〕417号)、《印发<社会中介机构承担人民防空综合防护体系建设任务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国人防[2012]23号),经我办核实,北京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编号:101201701200052。现已在我办进行备案,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人防工程设计业务。
特此通告。
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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