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防办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3-02-20
来源: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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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陕西人防网站全文公开。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33号
     邮
   编:710061
     联系电话:029—62205024
     电子邮箱: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我办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组织机构建设,陕西人防网站改版更新工作,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配套工作制度建立及落实,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政府信息宣传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2012年,我办下属的陕西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完成更名改制。为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我办成立了由办领导任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秘书处。由秘书处负责对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网站管理和信息公开职能任务进行整合,将陕西人防网站和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交由陕西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具体承办,秘书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 健全制度,严格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我办制订了《省人防办工作规则》,明确了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职能部门,建立了有办领导分管、有业务处负责、有专人负责实施的网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运行机制。规范编制了《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和《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等文件,明确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坚持“一事一审”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需发布的信息资料严格依照《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审查程序报经领导审批后,再由陕西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信息网络科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发布在人防网站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有效实施。

3. 认真履职,及时公开

一年来,我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信息公开的程序要求,结合全省人防工作实际,严格信息公开的审查,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有效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公开内容

2012年,我办在陕西人防网站的7个基本栏目主动公开信息113篇,其中:《要闻》19篇,《人防工作》20篇,《民防工作》17篇,《政策法规》12篇,《宣传教育》8篇,《机关建设》11篇,《理论研讨》15篇。此外,我们还对内设机构设置栏目添加了处室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陕西人防通信总站”更名为“陕西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也在直属机构栏目中做了变更。

2. 公开形式

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的“省政府各部门公开目录”,“陕西省人防网站”,可以查阅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机关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省人防办对社会服务方面,主要是人防工程建设,指挥通信都是涉密事项,未公开。

4.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未实施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