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动办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5
来源: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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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由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报数据统计期限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适应新领域、建立新机制、增添新动能、树立新形象、作出新贡献”的“五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国防动员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抓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国防动员领域非涉密信息资源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依法依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我办大力加强网站建设,坚持依法办事,推进政民互动,提升新媒体宣传发布质量,使主动公开的相关要求得到了充分落实。截至2023年12月31日,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2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436条),更新了内容适宜对外公开的国动(人防)工作内容包括领导班子、组织机构、人事信息、联系方式、责任人姓名等信息,转发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政民互动方面,省国动办门户网站、群众来电来信等方面的咨询、建议、投诉全年共办理100件。其中网站留言回复92条,12345平台政务服务网回复8条。政务新媒体微博关注量365,发布信息128条;微信订阅数15789,发布信息115条;今日头条、抖音分别发布信息63条和55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我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均与申请人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联系,并按时办理完成,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办根据业务发展以及人员组织结构调整的情况,本年度主要更新了部门网站的名称、logo、标识证书信息等内容。其他信息也进行了相应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人事信息等,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办进一步整合了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rfb.shaanxi.gov.cn/)、微博(陕西国防动员)、微信公众平台(陕西国动)、今日头条、抖音(陕西国动)等平台的信息资源,保证了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同步更新。按照我办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相关文件,网站名称更新为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并对一些栏目作了调整优化。本年度增设了“@国务院 我来说”和“重要政策举措及实施效果”两个专栏,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加强网站安全巡查,及时维护更新,有效保障本部门网站与其他平台互联互通。

(五)监督保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办认真落实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和网民留言回复流转等制度,及时对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不断规范信息发布、政民互动流程,力争做到信息发布流程规范、有痕迹、可溯源,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说明:上年度统计的17件,因机构改革名称变更和职能调整,相关文件需重新修订或废止,目前正在修订报审中。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办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文件政策解读、信息发布以及信息更新的时效性不强,网站和移动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公开还未完全同步等问题。

(二)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义务,积极协调各部门共同维护好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不断探索公开新方式,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政策性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强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发布时间的时效性,通过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国防动员、人防相关政策的了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发布政策解读文件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为相关法人和个人提供国动政策法规方面的支持。四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各个平台的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宣传国防动员和人防知识、政策的积极作用,促进网站、移动新媒体平台以及其它各个政务平台信息同步,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做好信息安全防护和网站日常维护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覆盖面,确保公众及时了解掌握应予公开的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没有收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