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
陕人防发﹝2017﹞40号
机关各处、委,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根据《2017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省人防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请按照方案部署,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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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任务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工作要求 |
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
加强预期引导 |
通过省人防办门户网站及时转发中、省重要新闻 |
秘书处 |
实时更新 |
按照省政府相关部门安排,利用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传统媒体解读人防相关政策 |
法规宣传与执法监督处 |
根据省政府相关部门安排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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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省政府相关规定,利用微博宣传解读人防相关政策、常识。 |
法规宣传与执法监督处 |
实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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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省政府相关规定,利用微信宣传解读人防相关政策、常识 |
机关党委 |
实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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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务公开助力改革 |
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依照“谁主管、谁审查”原则,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省人防办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
法规宣传与执法监督处、指挥通信处、工程处、资产管理处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分别梳理可公开发布的政策性文件 |
6月底前,相关处将可公开发布文件电子版交秘书处,统一在网站作出明确标注 |
以政务公开助力改革 |
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形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信用陕西”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及省内各类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
法规宣传与执法监督处牵头,指挥通信处、工程处、资产处配合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公开 |
制定、细化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法定办结时限、结果名称、结果样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形式、审查标准、通办范围、预约办理、网上支付、物流快递、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申请材料应当有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样本、电子表单、来源渠道、纸质材料份数和规格、填报须知、受理标准、是否需要电子材料等信息 |
秘书处牵头,法规宣传与执法监督处、指挥通信处、工程处、资产管理处按照要求,分别梳理完善本部门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
6月底前,相关处将修订后的本部门办事指南电子版交秘书处统一办理公开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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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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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
围绕创新驱动战略,瞄准新动力、新空间、新产业、新主题,强化创新体系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军民融合、央地融合、部省融合等政策的公开与解读,推进相关产业项目实施过程信息公开 |
秘书处牵头,机关和直属单位配合 |
持续推进 |
围绕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
及时公开人防行业监管信息,按照规定对申办资质企业进行公示,对违规企业进行曝光 |
指挥通信处、工程处、科研所 |
按照工作进展实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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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
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 |
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程序,贯彻落实《党政机关电子公文标准》 |
秘书处 |
持续推进 |
按照“谁主管、谁公开”原则,落实公开属性说明、政策解读方案及解读材料随文报批的要求。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同步在网站和媒体发布 |
制定文件的处、委,科研所 |
定性为“公开发布”的文件,自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文件及解读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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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谁主管、谁公开”原则,非涉密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措施出台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
制定文件的处、委提出征求意见需求,由秘书处和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在省办网站开辟意见征求专栏 |
根据文件制定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网上征求意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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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事责任部门是政务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 |
秘书处牵头,相关处、委和直属单位配合 |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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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推进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 |
法规宣传与执法监督处 机关党委 |
持续推进 |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
秘书处 |
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