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获取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渠道。

    1. “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gdb.shaanxi.gov.cn/);

    2. 微博(@陕西国动)、微信公众平台:陕西国动(Sxrfang),今日头条、抖音发布平台(名称统一为:陕西国动);

    3. 报刊、广播、电视等。

    邮        编:710061    

    地        址:西安市雁塔西路33

    联系电话:029-85570357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通过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线下查阅。办公地址:西安市雁塔西路33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规定执行。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适用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省国动办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适用本办法办理。

(二)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省国动办网站、书面方式申请,也可在省国动办当场申请。

1. 网站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国动办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相关信息,提出申请。

2. 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书面申请,应填写《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可在本网页底部下载),并附身份证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通过挂号信、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

3. 当场申请。申请人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到省国动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秘书处),提交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

为提高效率,申请人对申请信息的内容描述要详尽、明确,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辅助说明。

办公地址:西安市雁塔西路3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9–85570357  

传真号码:029–85570317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西路33

邮政编码:710061

电子邮箱:sxsrfb@shaanxi.gov.cn

(三)受理

1. 省国动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由秘书处牵头负责受理、协调事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按照办领导批示和职能分工负责申请的具体承办。

2. 申请人填写《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秘书处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告知申请人应补齐的资料名称及要求。

3. 受理网络、书面申请材料后,由秘书处登记并填写《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办单》,经主管领导审签后转有关部门、单位具体承办。

4. 受理当场申请材料后,秘书处请示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办领导,按照指示要求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具体承办。

(四)办理与答复

1. 具体承办申请的部门、单位接到《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办单》后,指定专人对照下列情形,依照有关规定提出答复意见:

1符合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的,按照该信息具体情况,分为全部或部分公开两种类型,提出答复意见。

2)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途径;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如涉密的人防规划计划、预决算、重大项目、政府采购等,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按照“三定方案”规定不属于省国动办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掌握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对申请人提出的公开申请,经省国动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认定申请人申请的信息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需求无关的,以及反复进行无关申请的,不予提供。

(6) 对申请人提出的公开申请,经保密审查程序认定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不予提供。

2. 承办部门、单位提出答复意见后,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阅,由秘书处审查、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办领导批准后,方可答复申请人。答复时,由具体承办申请的部门、单位填写《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附件4),按照与申请人约定方式,以网站专栏、电子邮件、邮寄、传真、电话等方式送达申请人。

(五)存档

 具体承办申请的部门、单位答复申请人后,要及时将答复情况送秘书处存档。

(六)时限要求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具体承办申请的部门、单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转办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有关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具体承办申请的部门、单位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秘书处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办公地址:西安市雁塔西路33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联系电话:02985570357  

传真号码:029–85570317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西路33号  

邮政编码:710061  

电子邮箱:sxsrfb@shaanxi.gov.cn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省国动办秘书处投诉。

监督电话:029- 85570357电子邮箱:sxsrfb@shaanxi.gov.cn ,地址:西安市雁塔西路33号,邮编:710061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申请表格下载链接: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依申请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