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管理实施办法》(陕人防发[2014]49号)文件规定,省人防办决定于2018年12月对全省人防工程监理企业进行年检,现将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我省行政区域内,已取得《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乙级资质证书》一年以上的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因“放管服”改革行政许可事项调整,2018年度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丙级资质企业不进行年检。
二、年检申报材料:
(一)《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检表》(一式二份);
(二)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2份)
三、年检程序:
(一)年检申报材料中《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检表》Word版电子文档(不盖章、不签字)于2019年1月4日前发至2961220705@qq.com;年检申报纸质材料于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4报送(或邮寄)至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处。地址:西安市雁塔西路33号416室。邮编:710061。联系人:傅建萍。联系电话:029-85570338。
(二)《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检表》纸质件“年检情况”栏应有企业属地市人防主管部门意见。
(三)人防监理再教育培训工作相关内容可不填写。
(四)省人防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检作出结论,在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公布年检合格企业名单。相关单位在年检公告发布后领取资质证书。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年检不合格的,取消其人防工程监理资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年检的人防工程监理企业,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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