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省人防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对人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立了“树立新理念、建立新机制、增添新动力、实现高质量”的“三新一高”工作思路,统筹推进“1+5”体系建设,坚持“四心”助推“双一流”模范机关建设,以纵深推进专项治理保障了预期的稳定和发展,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果,政务公开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省人防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加大公开力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积极主动公开。为了规范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行政执法公示制等人防行政执法相关规定,制定了《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公示制》《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实施细则》等6项细则办法等。详细解读人防相关法规政策,公开人防建筑企业、人防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备案公告以及人防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人防建设标准发布等。开设党史专题教育专栏,大力宣传党史学习教育,巩固学习教育成果。及时公开人事调整任免等信息,做到选人用人公开透明。按照全省“百日攻坚”活动统一安排部署,修订完善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7项。二是依申请公开。截至12月31日,回复网民依申请公开留言要求102条,分析梳理了网民关注的问题和政策法规制度的疑问,积极主动回答通过电话、网络留言以及书信等形式,解答了人民群众关心的官员人防工程法规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有关问题。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单位业务发展以及人员结构调整的情况,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及时发布人防相关行政法规、政策,编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快人防行政许可信息目录更新,积极推进人防政务服务百日攻坚活动,配合省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网站为省办政务公开工作第一平台,积极开发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推动省办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多元化,利用一切可能媒介资源,做好人防工作的宣传和服务工作。五是监督保障工作。严格按照2021年工作考核标准,对省办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回复网民留言,自觉接受网民监督,对于发现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抓好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0 | 2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与机关各处委之间相互协作不力。在配合各部门重大活动和重要业务工作开展过程中,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力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标准要求还有差距,部分栏目设置不符合要求,具体内容要素不全,有缺项情况。三是解读回应参与形式单一,活动开展不经常。四是网站平台建设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情况:
我们就2020年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对各个栏目内容进行了更新,不断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健全网站与新媒体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制度,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