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水平,不断规范人防工程设备生产企业经营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全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检查工作,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国动委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全省人民防空建设工作落实,以提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水平为目标,立足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法治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确保全省人防工程建设形势持续稳定,推进陕西人防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成立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 军
副 组 长:省办二级巡视员 聂志泉
工程处处长 岳福军
工作人员:徐建国、乔 瑾、韩少华、樊汝贡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全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检查工作,研究、处理检查工作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处,负责起草全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检查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工作。
四、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省范围内抽检2024年、2025年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企业执业能力、防护设备安装质量、人防工程建设管理。
(二)检查内容:
1.工程建设:包括人防工程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等。
2.工程质量:包括人防工程主体质量、人民防空防护设备质量情况。
3.经营行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企业执业能力和经营行为。
五、实施步骤
1.统计2024年度、2025年度工程建设备案项目名单。(2025年3月份)
2.确定招标代理机构。(2025年3月份)
3.组织省域内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企业全体会议,通报2024年国家发改委人民防空专用设备检查情况。(2025年4月上旬)
4.依托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全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检查技术服务机构。(2025年4月份)
5.确定抽检人防工程建设备案项目。(2025年4月份)
6.开展全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检查工作。(2025年4月份-11月份)
7.形成全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检查报告。(2025年12月份)
8.通报检查情况。(2025年12月份)
六、工作要求
1.落实相关规定。按规定要求选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信誉好、业务精的公司承担普查任务。搞好保密教育,将保密制度贯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检查出真实数据和确切的现状情况,坚决杜绝检查中的不实、不准、弄虚作假。
2.坚持督导问责。高标准严要求,坚决反对搞形式,走过场,加强督导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检查工作按时完成,达到预期的目标。
3.建立长效机制。检查工作要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形成相关制度,贯彻落实。落实责任,保证各项检查工作落实到末端,实事求是反映现实问题,为人防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真实数据。
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